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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业涉及的基本概念有哪些
1)通用航空经营许可了类别:
甲类通用航空包机飞行、石油服务、直升机引航、医疗救护、商用驾驶员执照培训;
乙类空中游览、直升机机外载荷飞行、人工降水、航空探矿、航空摄影、海洋监测、渔业飞行、城市消防、空中巡查、电力作业、航空器代管,跳伞飞行服务;
丙类私用驾驶员执照培训、航空护林、航空喷洒(撒)、空中拍照、空中广告、科学实验、气象探测;
丁类使用具有标准适航证的载人自由气球、飞艇开展空中游览;使用具有特殊适航证的航空器开展航空表演飞行、个人娱乐飞行、运动驾驶员执照培训、航空喷洒(撒)、电力作业等经营项目。
其他需经许可的经营项目,由民航局确定。
抢险救灾不受上述项目的划分限制,按照民航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2)民航规章中规定的概念如下:
通用航空包机飞行通用航空企业使用三十座以下的民用航空器(初级类航空器除外),按照与用户所签订文本合同中确定的时间、始发地和目的地,为其提供的不定期载客及货邮运输服务。此类服务不对社会公众发售机票,不提前公布航班时刻,根据需要决定飞行频次
石油服务使用民用航空器在石油勘探开发的作业地至后勤保障基地间开展的人员物资运输以及空中吊装、空中消防灭火、搜寻救援等飞行服务活动。
直升机引航使用民用直升机在轮船和港口之间运送引水员的飞行活动。
医疗救护使用装有专用医疗救护设备的民用航空器,为紧急施救患者而进行的飞行活动。
商用、私用、运动驾驶员执照培训使用民用航空器,以掌握飞行驾驶技术,获得商用驾驶员执照、私用驾驶员执照或运动驾驶员执照为目的而开展的飞行活动,包括正常教学飞行、教官带飞、学员在教官的指导下单飞,但不包括熟练飞行。
空中游览使用民用航空器在以起降点为中心、半径40千米的空域内载运游客进行观赏、游览的飞行活动。
直升机机外载荷飞行 以民用直升机为起吊平台进行的吊装、吊运等飞行活动。
人工降水在云中降水条件不足情况下,使用民用航空器向云层中喷撒催化剂以促进降水的飞行活动;或利用飞机向地表覆盖的冰雪喷撒吸热物质,提高冰雪温度,以促使冰雪融化的飞行活动。
航空探矿航空地球物理勘探的简称,是指使用装有或搭载专用探测仪器的民用航空器,通过从空中测量地球各种物理场(磁场、电磁场、重力场、放射性场等)的变化,了解地下地质情况和矿藏分布状况的飞行活动。
航空摄影使用民用航空器作为运载工具,通过搭载航空摄影仪、多光谱扫描仪、成像光谱仪和微波仪器(微波辐射计、散射计、合成孔径侧视雷达)等传感器对地观测,获取地球地表反射、辐射以及散射电磁波特性信息,用于测制各种比例尺的地形图、资源调查等的飞行活动。
海洋监测使用装有或搭载专用仪器的民用航空器对领海和专属经济区内海洋资源使用、海洋污染情况进行的空中监测、调查、取证等飞行活动。
渔业飞行使用装有或搭载专用仪器的民用航空器对渔业资源分布、使用情况进行的监测、调查、取证等飞行活动。
城市消防使用民用直升机开展对城市高层建筑物的空中喷液灭火和人员救援等的飞行活动。
空中巡查使用装有或搭载专用仪器的民用航空器,对预先设计的区域和目标进行的空中观察、监测等飞行活动。
电力作业 使用民用航空器为电力建设、输电线路维护提供的飞行服务活动,包括输电线路基础施工、组装输电铁塔、施放导引绳、输电线路清洗、输电线路带电维修等项目。
航空器代管 通用航空企业为航空器所有人开展飞行活动提供的航空器管理及航空专业服务。
跳伞飞行 服务使用民用航空器运载跳伞人员到达指定空域的飞行服务活动。
航空护林使用民用航空器并配备专用仪器设备、专业人员,以保护森林资源为目的实施的森林消防飞行活动,包括巡护飞行、索降灭火、机降灭火、喷液灭火、吊桶灭火等。
航空喷洒(撒) 使用民用航空器并配备专业喷洒(撒)设备或装置,将液体或固体干物料,按特定技术要求从空中向地面目标喷雾或撒播的飞行活动。
空中拍照 以民用航空器为搭载平台,使用摄影、摄像、照相机等专业设备,为影视制作、新闻报道、比赛转播等拍摄空中影像资料的飞行活动。
空中广告使用民用航空器在空中开展的广告宣传飞行活动,包括机(艇)身广告、飞机拖曳广告、空中喷烟广告等。
科学实验 使用民用航空器为搭载平台,为开展各类科学实验提供空中环境的飞行活动。
气象探测 以民用航空器为搭载平台,装备相关专业设备对大气物理、大气化学和气象现象进行探察、测量的飞行活动。
航空表演飞行 使用民用航空器,以展示飞机性能、飞行技艺,普及航空知识和满足观众观赏为目的开展的飞行活动。
个人娱乐飞行 飞行驾驶执照拥有者为保持和提高飞行技术、体验飞行乐趣,从通用航空企业租用航空器开展的飞行活动。
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通用航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副总经理、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主管飞行、经营、作业质量的负责人和其他对通用航空企业具有重大影响的工作人员。
3)通航公司运行种类如下:
A类仅按照CCAR-91运行的公司,主要从事航空作业
B类仅按照CCAR-135运行的公司,主要从事小型运输,包括通勤和商务包机
C类 A+B混合运行
D类按照CCAR-91部运行,依据CCAR-141部训练的飞行学校
E类同时具有CCAR-91,CCAR-135和CCAR-141运行的公司
已获得运行合格证且实际在运行的公司,A类151家,B类10家,C类27家,D类12家,E类:1家。
2. 大行业市场空间和机遇以及咱们的细分行业领域。
2016年5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在对通用航空业发展规律科学判断的基础上,立足国情、全面统筹、科学布局,对通用航空业与经济融合发展做出的总体谋划和系统部署,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意见》设置的任务如下:
1)立足民生与培育消费,深度挖掘市场潜能
提出充分发挥通用航空交通功能,回归交通属性,即发挥好通用航空短途运输“三小”(小机型、小航线、小航程)、“一低”(低门槛)、“一灵活”(组织灵活)特征,满足支线航空难以到达、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交通出行需求,逐步实现常态化运输,成为干支线航空的重要补充
2)适度超前建设通用机场,有效解决“落地难”问题
目前我国通用机场总量少(巴西的1/8、墨西哥的1/3)、分布不均衡(具有消费潜力的城市周边和东中部地区数量少)、发展缓慢,成为通用航空器转场飞行与作业飞行困难的痛点以及产业发展的短板。
3) 制造运营融合集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结合我国通用航空制造业整体水平滞后、产业带动不强的特点,提出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鼓励通过投资并购、联合研制、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多种方式发展市场价值高、经济效益好的航空器制造业,加快提升我国制造水平。
4)扩大低空空域开放,促进军民融合发展
对扩大低空空域开放提出明确要求。一是从扩大空间出发将我国低空空域范围由真高1000米提高到3000米,实现监视空域和报告空域无缝衔接,为保障工农林渔业和科学实验等作业飞行和大多数载客飞行提供了基本保障,解决了“孤岛”效应,为场外飞行和转场飞行提供切实便利,促进了我国低空空域管理与国际接轨
5)落实安全底线责任,强化全程安全监督
加快推进通用航空制造行业标准、通用航空器及航油等适航监管能力建设,从源头与过程确保适航安全;明确了联合监管职责分工,重点构建全过程、可追溯的安全监管体系,倡导“互联网+安全”发展模式提供全程动态监管。
通用航空的“民用、民间、民资、民营”特点突出,2015年底我国共有281家通用航空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平均每家企业雇员不足50人、机队规模不足7架。通用航空业的准入门槛、投资体量和技术门槛相对较低,是交通运输行业中最适合民间投资的领域。
当前我国经济新常态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入关键攻关阶段,既需要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优化资源配置,为长期经济发展培育新动能、形成新结构,又需要通过新领域投资增量对冲“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过程中的短期压力。通用航空发展潜力较大,是生产方式、交通方式和消费方式改造升级的重要工具与载体,同时在通用航空业规模化、产业化、基础设施普及化初期中可以快速带动投资,拉动民间投资、促进就业,因此成为经济新常态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背景下,国家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选项。通用航空是一个国家各部委、民航业、航空工业、各级地方政府、投资界、转型企业和消费者形成普遍发展共识的领域,也是我国各产业中相对落后的一个,具备较大的潜力。在交通运输领域,我国的公路、铁路、港口、内河、汽车产销量、船舶制造吨位均已在全球居于领先地位,通用航空业却相对落后。我国人均通用航空飞行量和人均通用航空器拥有率仅为全球平均水平的9%和3%,通用航空器保有量在全球排名在15名之外,通用航空机队中进口航空器比例高达79%,新增通用航空器的国产比例仅为6.6%。这种落后状态从另一个角度,正说明我国通用航空具备的发展潜力。
2012年的《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航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将民航业定位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战略产业”。本次《意见》正式将通用航空业确定为我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其对通用航空业的定位,体现了国家对航空运输业与通用航空业”两翼齐飞“的基本判断与期许
3. 咱们在市场中看到的机会和咱们的产品定位。有没有相关的资源和政策支持。
至2016年5月中国的通航产业已经发展了65年,截至2015年底中国共有通航飞机2235架(具),比上年增长了13.2%,其中固定翼飞机1530架(公务机230架),旋翼机658架,气球41架,飞艇6架,而美国通航产业拥有飞行器超过200000架,之间的数据差异非常巨大。截至2015年底,中国共有通航企业281家,比上年增长17.6%。5年(2011年有123家)时间增长了超过2倍。2015年新注册航空器346架,比上年增长6.5%。
2015年全国通航完成生产作业73.5万小时,增长率为8.9%。其中工业航空作业完成8.12万小时,增长率-3.6%,农林航空作业3.88万小时,增长1.5%,其他通航作业61.5万小时。通用航空作业总量前三位的地区分别为,西南(37.85%),中南(25.74%)及华北(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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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航公司的产品定位空间非常广阔,诸如:
a) 飞机销售及代管
b) 公务包机及通勤飞行;
c) 通勤作业及公共服务;农林喷洒、航拍摄影、航空测绘、航空物探等、紧急救援等;
d) 机场管理;建设咨询、地面保障、航油销售、展览及租赁;
e) 飞行体验及飞行培训;
f) 维修及航材销售;
g) 空中游览,等
其中的第1,3,5和7项特别适合结合旅游产业进行产品定位。京津冀地区旅游资源非常丰富,适合航空游览的空中旅游线路有待开发,市场潜力巨大。
2)政策支持
宏观上有国家整体振兴航空产业方面的政策支持,行业上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做实施知道,地区层面上有京津冀一体化的通航产业政策扶持,需求方面空中旅游观光的市场潜力巨大。2016年6月1日起《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31号)正式施行,新的《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降低了准入门槛:
a) 取消通用航空经营许可原有的筹建认可环节,充分简化经营许可程序;企业可根据自身已开展的专业人员配备、航空器购置、机场使用、制度建设、手册编写等工作情况,直接申请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维护了企业的自主决策权。
b) 降低了企业自有航空器的条件,由要求企业设立时的两架航空器须为完全所有权,调整为购买或租赁方式皆可,以此减轻企业设立时的资金压力,同时支持国内飞机租赁业的发展。
c) 降低企业准入条件,取消了购置航空器自有资金额度的要求,方便投资人开展经营项目,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
d) 降低了企业设立时对基地机场的要求,允许通用航空企业可以与其使用航空器相适应的“起降场地”作为基地机场。
3)公司在人,机,料,法,环方面具备的相关资源,如下:
人:通航公司已经已经聘请了具有丰富民航管理工作经验的专家进行咨询和日常业务指导,已经有了公司筹建所需要的人员班底
机:飞机有稳定的采购渠道,机场、机库等必要设施的使用也已经和周边通航机场及地方政府达成了初步的合作意向
料:新飞机有3至5年内的质保索赔期,飞机正常使用出现的部件更换均由飞机制造厂解决
法:聘用专业人员搭建既适合本公司发展又能满足行业要求的运行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实现风险可控前提下的公司效益最大化
环:政策利好,通用航空已经作为国家航空产业”两翼齐飞“的一翼与航空运输业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国家将会陆续出台鼓励和优惠政策
4.稍微介绍一下咱们产品的现有阶段已有的形态。
公司已经具有了满足政府经营许可条件的工商营业执照并建立了公司的官方网站,已经开展了多种飞机机型的销售、代理业务;与多家通航公司和运营机场就合作事宜达成了初步的合作意向,初步具备筹建通航公司的能力和资源框架。只要资金到位,就能够可以在短时间内采购飞行器并完成飞机注册登记等合法手续,招聘人员(企业高管,飞行和机务专业管理人员),先在京津冀地区通航机场签署协议临时租用飞机泊位和临时起降点,满足航空作业的基本条件;再与多家大型知名旅行社合作开展空中观光游览项目开发,开展航拍摄影,飞行体验,空中游览等盈利性通航作业工作。稳定运行后以通航公司为平台,向地产,广告等周边产业延伸,最终达到以通航产业为核心